加入华夏
直购专区
— 保障范围 —
  • 投保年龄: 0岁(出生且出院满5天)至60周岁(含)
  • 保险期间: 终身
  • 交费形式: 1/3/5/10年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在线咨询
本人同意华夏保险后续致电联系,提供相关保险咨询服务及保险产品介绍,相关隐私政策详情可见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