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险产品的推陈出新不断满足人民日常生活中的各项需求,为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消费者提供风险保障。但当人们享受着保险带来的便利之时,一些不法分子假借“代理退保”、“代理维权”名义,怂恿消费者委托其办理保险退保,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并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施压以达到退保目的。此类非法代理活动已形成黑色产业链,严重侵占了正常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事件背景
2020年3月,某保险公司接到客户秦某投诉电话,反映销售人员在投保时称购买大病保险后住院就可以报销,2021年秦某因感冒住院,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被拒,认为销售人员存在误导行为,投诉要求全额退保。接到投诉后,保险公司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进行核实处理。
处理过程
(一)敏锐察觉“代理退保”陷阱,识破骗局
1. 初步排查,露出马脚。
投诉手机非投保人本人使用:初步调查发现,投诉人所用手机非投保人系统留存手机号码,系统留存电话无人接听;此外,工作人员在回访投诉来电号码时发现接听人声线与投保人年龄明显不符,初步判断为第三方代理退保人员参与。
2. 析毫剖厘,抽丝剥茧
面谈时身份不明人员随行:接到投诉后保险公司邀约投保人秦某至公司面谈,同行还有一位刘某,秦某称刘某是其司机。面谈结束后,工作人员通过查看监控发现此二人实际是分头来到公司,这与秦某表述的刘某是其司机明显不符。
捏造退保理由:面谈时工作人员向秦某和刘某展示了销售时相关录音,并表示销售人员并未承诺住院就可报销。但秦某仍坚持退保,刘某在旁附和。
(二)收集证据,通力合作
1. 信息互通,积极响应
工作人员通过与同业交流该客户投诉情况,有三家同业公司表示该客户曾随同不同人员以销售误导为由投诉过公司。
2. 及时上报,请求协助
在掌握部分事实后,保险公司迅速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报告,请求协会协助整理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及保险行业协会“防范代理退保”的官方通知及相关公告,为再次约谈客户做准备。
3. 群策群力,斗智斗勇
第一次约谈不久后,客户秦某携刘某再次来到保险公司进行面谈,工作人员借故支开刘某,当场向客户秦某说明公司已知晓刘某为“第三方代理退保”人员,并将相关材料递交至协会与经侦部门进行调查。此外,工作人员将搜集整理的监管、公安部门及行业协会的“防范代理退保”资料向客户秦某进行当场展示,强调“代理退保”的种种危害,同时向秦某表明公司在面对代理退保威胁时将坚定原则与立场不妥协,并全力劝解客户秦某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秦某自知诉求无理,随即放弃对保险公司的投诉。
(三)泄露信息,得不偿失
客户秦某因前期向代理退保机构承诺全额退保后将支付高额手续费,撤销投诉后被代理退保机构以个人信息威胁要求继续投诉或支付手续费,这让秦某欲哭无泪。
风险提示
1. 泄露个人及家庭隐私
“代理退保”通常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此类信息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可能被非法利用并遭受损失;
2. 失去保险保障权益
退保使保险消费者失去原有保险合同的风险保障,再次投保时面临等待期重新计算、年龄增长带来保费增加的风险,也可能因为消费者身体健康状况、超过承保年龄等原因被保险公司拒保。甚至可能因不诚信行为被列入保险承保黑名单;
3. 谋取非法利益,涉嫌保险欺诈
消费者需向恶意“全额退保”代理人支付高额的咨询、代理费等费用,如不支付,甚至可能遭到黑恶势力的骚扰。保险消费者退保后可能被诱骗、胁迫购买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再次遭受经济损失。
网购时,“七天无理由退换”的字样,总让人感到踏实。即便商品买回来不想要了,也不会产生什么经济损失。但买保险很多人会担心:我买完后悔了怎么办?能不能退?不用担心,保险也有退货期,它的正确叫法是“犹豫期”,是对投保人的一个保护措施。
一、犹豫期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犹豫期也称冷静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销,一般为签收合同的次日起的10日(银行保险渠道为15日)内,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销合同并退还所收全部保费,由于地区不同,可能以自然日或者工作日计算。
二、犹豫期的时间计算
一般情况下,保险犹豫期的起算时间就是在投保者签收保险合同回执后开始的。
比如:王先生在保险业务员小张那里买了一份保险,犹豫期10天,保单的签订日期是2022年7月1日,生效日为7月2日,王先生于7月5日收到了保单并签字确认,那么犹豫期的计算时间为7月5日—7月14日。
温馨提示:如果犹豫期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包含周末),绝大多数公司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然,具体情况需要咨询保险公司进行确认。
三、犹豫期的设置原因
犹豫期是为了保障投保人权益而设置的。银保监会之所以要求在开发保险产品时设置犹豫期,主要存在以下可能:
1、消费者一时冲动购买保险。
2、消费者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夸大、甚至欺骗下购买保险。
3、经过比对,消费者想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
四、消费者在犹豫期间的注意事项
犹豫期内,消费者可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及免责事项,对于自己不够了解的条款或是理解可能出现偏差的部分,应及时咨询销售人员或保险公司客服,以确定保险产品是否符合自己的保险需求。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骗局越来越多,案件涉及区域不断扩大、涉案金额不断增加、作案手法也不断演变。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渴望健康、认知较弱、同情心重等特点,骗取老年人钱财。守好养老钱、安度幸福晚年,这份防骗指南,请您一定收好!
一、常见老年人诈骗形式
1.保健养生骗局
随着老年人对养生保健的需求不断增长,利用老年人害怕疾病、渴望健康的心理诈骗财物的情形时有发生。
不法分子通常伪造成“健康顾问”、“专家”,夸大宣传产品功效,诱导老年人购买产品,以此骗取老年人的钱财。这些产品可能是杂牌的“鱼肝油”、药丸子等入口的药物,也可能是理疗毯、足浴盆等生活用品,通常价格昂贵,没有保健效果,甚至可能对身体有伤害。因此提醒,对于通过电话、电视、网络或免费体验等方式推销的产品,特别是关系自身身体权益的产品,可以向子女、有专业知识的亲友或有关部门求证,还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验证,避免“伤财又伤身”。
2.温情养老骗局
(1)提供养老服务
一些不法分子伪装成医生,以提供免费检测血压、血糖等义诊服务为幌子,陪伴聊天解闷等方式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后,在聊天过程中,会说一些大部分老年人都会有的症状,如头晕眼花,并夸大或编造这些症状的后果,如造成失明、老年痴呆等,以此诱导老年人“治病”。“治病”过程可能是洗眼睛、按摩、针灸、补牙等形式或者诱导老年人购买他们的产品,并不会真的有治病效果。
(2)“黄昏恋”骗局
“黄昏恋”骗局其实就是“杀猪盘”骗局的一种,主要针对独身老人,通过网络发展成网恋后,通过编造各种理由索要钱财,随后拉黑对方,完成诈骗。
3.投资理财骗局
(1)代缴保费诈骗
一些不法业务员取得客户的信任后,以“代缴保费”的名义让客户将钱转至业务员账户上,再由业务员为其缴纳保费,但实际这些钱却被业务员占为己有。使客户遭受保单断保损失及钱财损失。
因此提醒,为防范风险、避免纠纷,“代缴保费”被金融管理部门明令禁止。银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保险销售人员不得接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委托代缴保险费、代领退保金、代领保险金,不得经手或通过非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本人账户支付保险费、领取退保金、领取保险金。
(2)收藏品保值升值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一批老年人的信息,研究专门的诈骗话术,打着“升值快、高回报、零风险”的幌子,将没有投资价值的劣质纪念币、纪念钞、假文物等包装成具有极大升值空间的收藏品,称可以按月返利、寄售代卖、拍卖赚代,如果卖不出去也可以原价回收。一旦售卖,这些不法分子就从此消失。
(3)投资养老项目
一些不法机构以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订养老服务等套路吸引老年人,然后以“会员费”“材料费”“贵宾卡”等收取费用。这些机构资金运作、资金流向不明,风险很高。
(4)“以房养老”
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将抵押房产的资金拿去购买其推荐的理财产品,通常这些理财产品并没有理财功能,反而可能是借国家政策旗号行非法集资之实。最终导致老年人“房钱两空”。
4.“免费” “中奖”骗局
(1)“免费”骗局。
通过免费赠送鸡蛋、水果、小家电的方式,吸引老人前去听课。当老人们被成功洗脑后,不法分子欺骗他们去买毫无用处的产品,如净水器、万能按摩仪器等。
(2)“中奖”骗局
通过短信、电话的方式,告知老年人中了大奖,但要先缴纳手续费或者税费,一般费用都比较高,一旦老年人缴费后,不法分子就消失了,或寄一些不值钱的小礼品。
5.迷信骗局
不法分子往往假扮“算命大师”,免费帮助老人看相、算命。然后随口就说老人的家人或自己有血光之灾,有病重之难,必须要“破财消灾”。正是抓住了老年人关心家人,又相信“迷信”的心理特点,这些“算命大师”以“烧香”“作法”“磨牙”“请仙”等不科学行为一步步将老年人引入精心设计好的骗局。
二、老年人防骗提示
1.守好钱包,面对要花钱、花大钱的事项,一定要三思!确实有花钱需要的,一定找老伴、孩子沟通,向他们征求意见、商量对策。必要时可以咨询律师、金融从业人员等专业人士。
2.保护好信息,不要轻易泄漏!不在不知名、有风险的机构、网站填写电话号码、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不向不熟悉的人提供短信验证码、银行卡密码等重要信息。
3.不贪小便宜,警惕各种“免费”“中奖”名义的东西!对于陌生人、陌生电话说的免费旅游、免费送鸡蛋、免费送礼品、中大奖等,不要轻信,警惕馅饼后面有陷阱。
4.确有投资理财需求的,要认准正规机构,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理财产品!“收益越高风险越大”是基本投资规律,一般来说,目前收益率超过6%的理财产品可信度较低。投资选择正规的投资理财机构,咨询有从业资格的销售人员,千万不要相信“低风险、高回报”的宣传。
5.可以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如果觉察到被诈骗了,一定要及时报警!
1、什么是尽职调查?
尽调意思是尽职尽责的调查,又称谨慎性的调查。是指在收购过程中收购者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经营和财务情况、法律关系以及目标企业所面临的机会与潜在的风险进行的一系列调查。
2、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客户尽职调查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识别并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
3、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要
(1)了解、核实客户及其代理人、受益所有人的真实身份并登记
(2)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
(3)了解资金来源和用途等。
4.金融机构必要时会对客户说"不"
对于以下情况,金融机构根据客户及其申请业务的风险状况,可采取加大客户尽职调查力度等措施,必要时应当拒绝为客户提供服务∶
(1)不配合客户身份识别
(2)申办业务理由不合理
(3)申办业务与客户身份、收入不相符;
(4)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存在洗钱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
5. 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需要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出示或上传您的身份证件并如实填写身份信息
(2)配合金融机构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3)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配合完成尽职调查。
同时在业务存续期间,如您的身份证件到期需更换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一、案例介绍
今年2月份,山东客户刘先生投保了华夏保险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缴纳保费两万元。3个月后,刘先生的一位同业的保险代理人朋友,说他们公司的保险保障更好,并且现在投保有优惠。在这位朋友的推荐下,刘先生毅然决然的退保了华夏的重疾险,并且在退保后的半个月内购买了同业的重疾险。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刘先生在新保单生效后的第十天,因持续性腹部隐痛前往医院门诊检查,被诊断出直肠癌早期,客户后续住院治疗,结果让刘先生意外的是,在出院后申请理赔时,新投保的重疾险因理赔结论为等待期内疾病出险而拒绝理赔。
二、案例分析
旧产品已退,新产品还未接上,空窗期出险谁来保障?退保后再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中间就有保障责任的“空窗期”,会有保障漏洞带来的风险问题。这时一旦出险,无法享受保障权益,出险的话是不能享受理赔的。
三、风险提示
1. 有新保障后,再考虑退保
买保险会有几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内出险,是拿不到赔付金的。想要避免保障空窗期,让自己的保障连贯起来的话,最好是在申请退保前先投保新保险,并等新保险生效之后再退保旧保险,避免出现没有保障的情况。
2. 不随便投保,不轻易退保
在做每个决定时,明晰自己的需求与承受能力,也看到做这个决定时要付出的成本与未来可能获取的回报,时间是最好的朋友,它会见证我们过往所有一点一滴的坚持与不放弃。
甲 :昨天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说我之前在他们公司买的保险,收益差、保的少,现在给我升级换一个产品,完了原来交的保费再退给我。
乙:别信,这是骗局!
案例介绍
2021年8月,刘女士接到电话,对方称:他是AA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因刘女士在AA公司购买的保险保费太高、保得少,很不划算,AA公司为表示歉意推出“以旧换新”的升级活动,老客户可享受优惠价格购买保障更加全面的新产品,之前交的保费还可如数退还。刘女士听信该工作人员的介绍,在工作人员上门时将手机交给对方操作,购买了一份“更便宜”的产品。
一个月后,刘女士迟迟没有收到原保单的“全额退款”,联系工作人员时,对方已将刘女士拉黑。刘女士向AA保险公司投诉后才得知,该“工作人员”实际是假冒人员、AA公司根本没有“以旧换新”的活动、刘女士也没有在AA公司购买“更便宜”产品、且原保单已办理退保。
案例分析
这是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欺骗消费者“退旧投新”的典型案例,通过诱导消费者购买新保单而不当获利。不法分子通常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来伪装身份,以“之前购买的保险存在销售误导/收益差...”等为借口骗取消费者的信任,获得面见机会,误导消费者投保了不需要甚至是完全不了解的保险产品。
不法分子引诱消费者将手机交出,由其代为操作,消费者仅需做人脸识别、输入验证码或密码等。最终,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配合不法分子办理了相关保险业务。
不法分子将消费者原来的保单办理了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保、退保等退费类保险业务,并利用上述保险业务退回的资金为消费者投保新保单,营造出新产品“更便宜”甚至“免费”的假象。
风险提示
(1)官方客服求证真伪:消费者遇到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用私人电话联系告知上门梳理保单/介绍保单升级活动等情形时,请务必致电保险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求证。
(2)不把手机交他人操作:如把手机交给不法分子,对方很可能因此获取消费者人脸影像、验证码等隐私信息,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被投保”、“被贷款”、“被退保”等情形。
(3)保留证据、及时报警: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时,应该及时录音录像、留存对方的人像照片,保留证据;遇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报警需求帮助。
(4)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对待签字、授权、付费、人脸识别等重要环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清朗金融网络环境,同时为落实防范和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部署,从源头上遏制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多发势头,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华夏人寿保险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积极组织8家机构开展老年人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其中,台州中支、嘉兴中支活动效果显著,主要活动如下:
2022年9月8日上午台州中支工作人员一行走进东京湾小区,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宣传活动,该活动得到了台州府前派出所民警的支持与联动,民警与我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共同向小区群众讲解身边发生的案例、处理结果等。用幽默的语言,接地气的沟通方式深入浅出地向往来社区老年人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最新手法、防范技巧、举报渠道等内容,因小区老人子女大多不在身边,所以重点劝导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不贪图蝇头小利。谨慎防范非法集资的诈骗陷阱,增强辨别非法集资事件的能力,同时还要用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发现有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要积极主动地向有关部门举报。活动期间,小区居民积极参与,反响热烈,活动效果显著。居民们纷纷表示这个宣传太好了,通过宣讲活动让他们更进一步了解了金融消费活动的注意事项,提高了他们的金融消费防范意识,树立了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念,他们也会向身边的人进行宣传。
(图为台州派出所民警与我公司宣传小组成员一同向小区居民宣传金融知识内容)
2022年9月13日下午嘉兴中支工作人员一行走进嘉兴市解放路社区,该社区位于嘉兴老城区,年代较为久远,目前居住的多为老年人群,社区居民金融安全知识比较薄弱,为使金融知识宣传更贴近老年群体,嘉兴中支金融知识宣传小分队开展了以“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为主题的金融知识普及讲座。此次金融知识普及讲座形式较为特别,均为主持人邀请与会人员至讲台进行讲座的内容分享,让参与的老年人得到了一定的满足感,提升了大家的学习兴致。问答环节,大家积极参与,也加深了大家对相关金融知识以及防范诈骗的印象。并同时通过展板以及宣传资料,再次提醒老年人们要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图为嘉兴中支在解放路社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整治养老诈骗”的问答活动)
我公司一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工作,使宣传深入人心,全面提升了公众金融安全和金融知识水平,为社会公众营造了和谐金融的良好氛围,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贡献积极的力量。未来,我公司将继续组织开展多途径、多形式地宣传活动,加强老年群体反诈普法宣传,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广大老年客户的幸福感、安全感,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2022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期间,为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清朗金融网络环境。9月23日下午,华夏人寿宁波分公司联合农业银行江北支行走进由江北区残联主办的残联东西部协作月活动,开展2022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的金融联合教育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分公司结合受众群体特点,分层次开展了“金融知识教育宣讲”,“案例视频播放”、“有奖答题互动”三个环节。宣讲开始前,工作人员为每位到场人员送上了一份贴心小礼物,吸引大家踊跃参与金融宣教活动,营造热烈氛围;随后为大家普及个人信息保护、反诈骗等与人们切身相关的金融知识,帮助大家进一步提升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答题互动环节,大家举手示意轮番抢答,体验互动快乐。
本次活动,为这一特殊群体与金融服务提供者之间搭建了一个服务普及的关系桥梁,宁波分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工作常态化,同时结合受众人群特点进行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化的创新宣传活动,不断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对特殊群体开展点对点关爱帮扶,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共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满足美好生活需要。